山东:寿光市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零容忍”
来源:寿光市场监管
近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排查时发现,寿光市渔人乐水产店在购进和销售进口“北极甜虾”时,存在进入寿光前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将购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等行为。
该水产店的相关行为违反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寿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潍坊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关于依法处理违反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行为的通告》规定,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6天,停业整顿期满并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继续营业。
寿光市公安局对该经营单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颁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从源头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除依据《冷链通告》进行处理外,将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进行查处,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项要求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欢迎市民对不亮码销售、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食品经营业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创建时间: 2021-12-23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食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食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食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533002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