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出台巩固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意见
来源:金昌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近日,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昌市巩固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巩固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一要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强化法治思维,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要坚持提质增效原则。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作为解决全市食品安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抓手,聚焦事关市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全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创新,务求实效。
《实施意见》指出,巩固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必须从以下六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继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县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委会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农产品)全过程追溯机制。三是全面提升治理水力。通过推行耕地分类分类管理、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强化“三小”监管、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等措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退市制度等措施,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五是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加强自主品牌、特色品牌的跟踪培育,积极挖掘新品牌资源,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知名企业,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六是健全社会共治格局。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绿色食品宣传月”和食品安全“法律八进”宣传,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归集至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等途径,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公众满意度,努力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模式。
供稿:食品生产科
创建时间: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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