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案件曝光
来源: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查办一批行政处罚案件,现曝光如下:
1. 济南市钢城区顺成建波超市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食品(咸菜疙瘩)案
该单位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采购并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咸菜疙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扣押物品,没收违法所得12.24元,罚款15000.00元。
2. 莱芜市钢城区大伟理发店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截止2021年3月11日,莱芜市钢城区大伟理发店在购进化妆品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济南市钢城区家佳爱婴用品店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截止2021年3月15日,济南市钢城区家佳爱婴用品店在购进化妆品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4. 济南市钢城区茗杉金都娱乐中心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案
济南市钢城区茗杉金都娱乐中心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3月15日期间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508.00元和罚款20808.00元的行政处罚。
创建时间: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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