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多项举措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中国新闻网
西藏官方10日在拉萨举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西藏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细则》)。
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达娃欧珠表示,《实施意见》立足西藏实际,围绕依法实施全过程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29条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致力于提升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确保民众“舌尖上安全”。
达娃欧珠介绍,目前,西藏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率达7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85%,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7.6%,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西藏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达娃欧珠说,为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西藏将重点开展规范标签标识管理、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十一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等八项工作。
据了解,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西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与全国同步推进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6月30日,西藏全区已有六地市、23个县区、57家农产品生产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累计出证4829张,带证销售农产品12755吨。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益西央宗表示,为提升西藏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西藏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西藏自治区标准跟踪评价实施方案》,完成了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糌粑》和《风干牛肉》两个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
此外,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陈士渠表示,公安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2020”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校园周边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完)
创建时间: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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