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新闻

安徽:宿州市发出首张“告知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1日,在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宿马分局,市民昌先生拿到了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宿州市实施“告知承诺制”以来发出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昌先生激动的说:“以前要10个工作日才能办好的,现在15分钟就能拿到证,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真是太好了,又快捷、又方便。”

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部署,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7月1起,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申请人申请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销售的、变更许可或延续许可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许可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市场监管部门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提升服务效能,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

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道。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辖区市场监管部门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如发现许可申请人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条件不符,将要求进行一次整改,整改后如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将撤销相关许可,纳入诚信系统进行公示,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且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创建时间: 2020-07-06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食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食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食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533002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