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超市买回两包秋菜 复秤发现少了100斤
来源:半岛晨报
秋菜0.38元/斤,买两包花了100多元。父母从超市将秋菜买回家,李先生算了算账觉得不对劲。按照这个价格,100元能买260多斤菜,可他称重后发现,买回的菜实际只有160斤,也就是说整整少了100斤。当天,李先生又回到超市时,商家重新称重后承认疏忽返还了钱款。到底是商家疏忽?还是自己被宰?李先生想不明白,但他希望给其他人提个醒。
100多元买回两包菜 回家一称少了100斤
10月25日清早7点多,李先生的父母到兴工街附近的一家连锁超市买秋菜,当时排队的老年人不少。之所以到这里买秋菜,也是因为价格便宜。李先生说,目前市场上的大白菜每斤价格在六七角钱,但超市的大白菜每斤0.38元。
排了半小时的队,李先生的父母买到了两包白菜和20多斤萝卜,老人拿不动,李先生推着手推车到超市将秋菜搬回了家。秋菜到家,李先生算了笔账发现了问题。他说,当天老人一共花了110多元,20多斤萝卜,按每斤0.35元算,价格是7元多,也就是说两包白菜花了100多元,根据白菜每斤0.38元来算,两包白菜的重量应该在260斤左右。“这两包菜不可能有260斤,搬回来感觉重量不对劲。”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李先生用秤又称了一遍,萝卜的重量没有问题,但发现两包白菜的实际重量只有160斤,差了整整100斤。
商家复秤承认疏忽 找回35元钱
两包菜差了100斤,这个“误差”让李先生不能接受。当天,他跟妻子再次来到这家超市。“我们跟工作人员说完情况后,他们又重新称重,发现白菜的重量确实不对劲。”李先生说,之后服务人员承认疏忽找回了他们35元钱。“当时还有很多人在买菜,我们回去找的时候还有一位老人也去找,说斤数不对。”李先生说,虽然钱找了回来,但这个事儿也让他很纳闷,“到底是商家疏忽,还是自己被宰?我也不想去追究了,就希望给其他人提个醒。”李先生说。
当天上午10时许,接到李先生的热线电话后记者也来到这家超市,不过此时买菜的人已经散去,摊上只挂着“萝卜0.35元/斤 白菜0.38元/斤”的牌子,旁边一位老太正在装菜。“确实比市场上的便宜。”记者对秋菜的重量做出提醒时,老人表示,自己家里没有秤,只能盼望商家能诚实守信。
■特别提醒
买东西复秤或许能查出“猫腻”
由于商家使用的秤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些小误差,消费者还是可以容忍的,大部分消费者在超市、市场购物后也都没有重新复秤的习惯。但有个别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这样的心理,或在秤上大做手脚。今年十一前后,市民王女士在大连湾一海鲜市场买螃蟹时,就遭到了“宰秤”。她买了210元钱的螃蟹,商家当时告知5斤多,可在其他摊位重新复秤时,发现螃蟹少了一斤半,后来找到商家,商家返回了60元钱。
为了防止消费者被“宰秤”,有商家介绍了几个“小窍门”,如平时牢记自己手机、钥匙等随身物品的重量,在买菜的时候,可以将手机、钥匙等物品放到商家的秤上称一下,以此做到心中有数。此外,如果对商品的重量有怀疑,市民还可以找市场管理方,用公平秤称重,也可以向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投诉。
■法律法规
短斤少两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二十七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创建时间: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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